发布时间:2021-07-18 点击数:2295
动产信托的操作程序主要有以下两种不同的做法。
“信托证券”是指由信托公司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一种特殊有价证券,筹措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生产场上的贷款。依《财产信托管理规定》,信托投资公司采用信托证券方式的动产信托,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以私募形式,按封闭方式设立。
发行信托证券动产信托资金募集期为3个月,自批准之日起计算。募集期满,所募资金达到批准规模的80%,该信托方可设立。若募集期满后,所募资金未能达到规模标准,该信托不得成立,信托投资公司必须承担募集费用,并负责将已募集的资金加银行活期利息于30日内退还给出资者。
动产信托的基本程序如下。
(1)由动产设备制造商或销售商(委托人),信托投资公司及用户三方决定可作为信托对象的动产,并商定关于信托、信托债券发行、动产出租或出售的基本事项,签订基本协定。这是信托合同和出租(出售)合同的前提。
(2)由委托人与投资公司签订动产信托合同。
(3)信托投资公司给委托人开具财产收据,在信托投资公司发行了信托证券之后,可凭此收据向信托公司收回贷款。
(4)信托投资公司向使用单位提供动产设备。
(5)信托投资公司向社会投资者发行信托证券,并收回证券发行资金。
(6)信托投资公司用证券发行收入资金支付委托人全部贷款,换回委托人手中持有的财产收据。
(7)动产设备使用单位按照信托合同规定交付租金。
(8)信托投资公司用使用单位交付的租金,偿还发行的信托证券的本息。
(9)信托投资公司到期收回信托证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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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产信托的操作程序主要有以下两种不同的做法。
“信托证券”是指由信托公司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一种特殊有价证券,筹措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生产场上的贷款。依《财产信托管理规定》,信托投资公司采用信托证券方式的动产信托,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以私募形式,按封闭方式设立。
发行信托证券动产信托资金募集期为3个月,自批准之日起计算。募集期满,所募资金达到批准规模的80%,该信托方可设立。若募集期满后,所募资金未能达到规模标准,该信托不得成立,信托投资公司必须承担募集费用,并负责将已募集的资金加银行活期利息于30日内退还给出资者。
动产信托的基本程序如下。
(1)由动产设备制造商或销售商(委托人),信托投资公司及用户三方决定可作为信托对象的动产,并商定关于信托、信托债券发行、动产出租或出售的基本事项,签订基本协定。这是信托合同和出租(出售)合同的前提。
(2)由委托人与投资公司签订动产信托合同。
(3)信托投资公司给委托人开具财产收据,在信托投资公司发行了信托证券之后,可凭此收据向信托公司收回贷款。
(4)信托投资公司向使用单位提供动产设备。
(5)信托投资公司向社会投资者发行信托证券,并收回证券发行资金。
(6)信托投资公司用证券发行收入资金支付委托人全部贷款,换回委托人手中持有的财产收据。
(7)动产设备使用单位按照信托合同规定交付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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